近日,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结合吕梁市实际,由吕梁市纪委牵头,会同21个市直单位对38项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其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中第九项明确指出: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及私挖乱采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近日,媒体人员多次接到山西省交城县磁窑河附近村民反映:位于交城县岭底乡窑底村附近汾西香源煤业在附近的深沟里常年大肆污染环境,随意倾倒煤矸石,给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数日过后,一名自称是交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执法队长的李某给媒体回复到:“你们反映问题后,我专门前往实地了解了一下情况,汾西香源煤业属于国企,山沟倾倒煤矸石场地都合法,我认为污染不是很严重,我们已经要求企业尽快整改了……”当媒体问及如此污染还不严重,怎样才算严重?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当问及下一步是否会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时,李队长说不需要行政处罚,让对方整改便是。在当前铁腕治污下,这样的回复是否有点轻描淡写?当地政府是否是在打“绣花拳”?按照最新《环保法》,如此污染是否应该环保问责? 一句轻描淡写的“要求整改”岂能对得起大美交城被污染和破坏的绿水青山?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多次派出督查组进驻山西,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对突出问题坚决处理,同时针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追究责任。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当前,吕梁市人民政府正在打造生态吕梁,力争“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成为吕梁的底色。鉴于山西省交城县汾西香源煤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一事,望当地相关部门重拳出击,铁腕治污,以儆效尤,不要让披着“国企”外衣的污染企业逍遥环保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