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私人地产公司官商勾结 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2024-05-17 17:26:28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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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隶属于湖南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国有企业——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频频向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及中央、省市媒体反映:邵阳中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公司)在开发建设中驰·第一城项目中,拖欠建安公司巨额工程款,当地官员违规干预司法,法院枉法裁定,导致建安公司合法债务得不到清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目前,尚欠数十家供应商2000多万元材料款,还有数百名民工工资未付清。
      私企故意拖欠国企工程款
      中驰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民营企业。2012年,该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邵阳市北塔区的商住小区中驰·第一城项目。分别于2015年11月,将项目一期的10、11、13、14号楼;于2017年3月,将项目一期的8、9号楼;于2018年11月,将项目二期的1、2、6、7号楼;于2019年8月,将项目二期的3、4、5、8号楼;于2020年4月,将项目三期的1、2、3号楼等建设工程发包给建安公司,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建安公司组织近五百名民工,加班加点、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施工,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建安公司多次催促中驰公司按合同约定结算审计,但中驰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故意长期拖延办理结算。至今,上亿元工程款没有着落。
      枉法裁定,法在何方?
     为维护合法权益,2023年8月,建安公司向北塔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北塔区法院依法查封了中驰公司部分住宅及银行帐户。

 

       中驰老板知道后多次扬言,他们有的是钱,要花个几百万元打点官司,一个星期就解封。
       建安公司起初还不信,孰料才一个星期,北塔区法院在未经建安公司同意、且中驰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就擅自将原本已冻结的1000万元资金账户解冻,被中驰公司迅速转走。
      令人不解的是,建安公司诉请金额共计1.25 亿元,财产保全过程中,法院仅查封了价值1.05 亿元的住房及少量商铺。其中,保全房产不仅存在 40%的银行抵押,还以中驰公司自行提供的价格计算价值。
       出乎意外的是,建安公司曾多次向法院申请查看中驰公司单方委托评估方做出的《评估报告书》、中驰公司的保全置换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明确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之规定,诉讼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该院此举,间接剥夺了建安公司的辩护权。
       2024年4月29日,北塔区法院做出了(2024) 湘 0511 民初 89号之一和(2024) 湘 0511 民初 90 号之一两份《民事裁定书》,裁定置换的商铺位置偏远,评估价格严重虚高。
      更荒唐的是,其中一份裁定书上所谓的“地下室等8套房产”,竟是已卖了上百个停车位的地下人防工程及配电房、水泵房等物业用房,实际价值不足四千万元。

 

       众所周知,目前房地产不景气,优质住宅的变现能力远远强于商铺。如按法院裁定置换,一是导致保全财产不当减损,不符合保全置换的“等值”、“更有利于执行”的要求;二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
      建安公司不服裁定,申请复议。5月16日,被法院驳回复议申请。
      建安公司负责中驰项目的管理人员很是悲愤,说:“我们申请查封1.05亿有保险公司担保,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后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对一家不讲信用的私企有求必应,既不调查核实,也不充分协商,用市委领导的签字施压,在没有启动第三方审计的情况下便快速下达裁定。如此枉法裁定,法在何方?”
       官商勾结干预司法 
       据悉,这起普通的经济案件,竟然有当地官员多次强力干预,实在令人震惊。
       2024年3月,北塔区政法委某书记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要求建安公司同意中驰公司以“皮包”公司做抵押解封已查封的170 套商品房。建安公司向邵阳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协调情况后,中驰公司的企图才暂没得逞。
       2024年4月26日,邵阳市政法委再一次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主持协调会的邵阳市政法委某领导和邵阳市中院某专职委员、北塔区某区长和某审判长等人,言语中明显偏袒中驰公司,以“将保全住宅置换为商铺有利于执行”为由,要求将已查封的170套商品房置换成商铺。虽然建安公司提出了“商铺根本难以变现,价值严重不对等,且对方单方面出具的评估报告根本不具有法律性”等合理合法的理由,但仅仅3天,北塔区法院还是做出了前述两份《民事裁定书》。
       一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是中驰公司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写了一份报告,邵阳市委主要领导做了原则性批示,交由邵阳市政法委办理。对方背后的官员故意曲解领导批示,大做文章。
该知情人士称,这份报告完全颠倒黑白、混淆视清,特别是报告中提到只欠建安公司5000多万元,严重违反了契约精神。
       他说:“一家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私人房地产企业,一宗事实非常清楚的民事诉讼案件,诉讼期间这么多官员打着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幌子公然干预司法,如果没有官商勾结,没有利益输送,谁信?”
       据了解,数十家材料供应商和数百名民工听说置换成难以变现的商铺和物业用房后,群情激愤,四处放言“本地国企也靠不住”,准备赴省进京集访。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中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后续任何发展?请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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